8月28日,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消防执法监督员在对辖区内的玉晶家具城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火栓无法正常使用,且存在较多隐患,执法监督员依法对其处以五千元罚款。
消防执法监督员在对玉晶家具城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火栓无法正常使用,并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监督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五千元罚款。